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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限行区域-重庆车牌号限行时间和范围

admin 2023年03月02日 19:48:28 9
重庆限行区域-重庆车牌号限行时间和范围摘要: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重庆限行区域,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看到底部会有收获喔。本文目录一览:1、重庆车牌号限行时间和范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重庆限行区域,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看到底部会有收获喔。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车牌号限行时间和范围

重庆车牌号限行时间和范围如下:

1、限行时间: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时段,每日共4.5小时。限行规定是周一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周六周日不限号。

2、限行范围: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东水门大桥(双向)。

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曾家岩大桥(双向)、双碑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中梁山隧道(双向)。

不受错峰通行限制的车辆:

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出租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救援车、公交客车、公路客车、校车、旅游客车、运钞车、邮政专用车、殡葬专用车、悬挂新能源号牌车辆、20座(含)以上大客车以及其他从事城市公共应急、抢险的车辆。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重庆限行时间和范围2022年

2022年重庆限行时间和范围如下: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工作日晚高峰17:00-19:30;每日共4.5小时。

二、在工作日按汽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重庆限行区域,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1和6错峰通行;星期二:2和7错峰通行;星期三:3和8错峰通行;星期四:4和9错峰通行;星期五:5和0错峰通行。

星期一至星期五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重庆限行区域,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周末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重庆限行区域,当日不实施错峰通行。

将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数(阿拉伯数字0~9)分为5组,每2个数字为1组,每个工作日禁止1组尾号的机动车在上述限行时间通行上述桥梁。车辆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是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为准。

重庆限行的原因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外移扩大,高新区等区域交通流量不断增大。其中双碑隧道和双碑大桥就是小编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在工作日的高峰时段已经能明显感觉到拥堵,而大学城隧道和中梁山隧道的交通情况同样日趋饱和。面对逐渐加剧的交通压力,对以上交通节点实施错峰通行已经势在必行。

虽然错峰通行对驾车出行会产生一定影响,不过对于车主来说,每周也就一天,也完全可以通过轨道等公共交通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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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哪些地方限号行驶

您好,根据重庆市交管局重庆限行区域的规定,重庆市实行限号行驶的路段有:1、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至大坪洋河桥重庆限行区域;2、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至解放碑桥;3、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洋河桥至大坪路;4、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路至解放碑桥;5、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路至大坪洋河桥;6、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路至解放碑;7、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桥至大坪洋河桥;8、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桥至大坪路;9、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桥至解放碑;10、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洋河桥至解放碑桥;11、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洋河桥至大坪路;12、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洋河桥至解放碑;13、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至大坪洋河桥;14、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至解放碑桥;15、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路至大坪洋河桥;16、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路至解放碑桥。

重庆限号时间段和区域

重庆限行时间段重庆限行区域:工作日重庆限行区域的早高峰7重庆限行区域:00—9:00和晚高峰17:00—19:30时段重庆限行区域,每日共4.5小时。

重庆限号区域如下:

高家花园大桥、高家花园大桥复线桥、石门大桥(双向)、嘉华大桥(双向)、渝澳大桥、牛角沱嘉陵江大桥、黄花园大桥(双向)、千厮门大桥(双向)、朝天门大桥(双向)。

东水门大桥(双向)、石板坡长江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复线桥、菜园坝大桥(双向)、鹅公岩大桥(双向)、曾家岩大桥(双向)、双碑大桥(双向)、真武山隧道(双向)、双碑隧道(双向)、大学城隧道(双向)。

限号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重庆限行区域,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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