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3日(星期三)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3区20号楼,首航高科(维权)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3)上述提案1.00和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2.0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4年1月5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70(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4、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9:00-11:30,13:30-16:30 ;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总部基地3区20号楼(南四环西路188号),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2255555,传真:010-52256633
联系人:张保源、曹雅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5;
2、投票简称:首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股东或委托人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1、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9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在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571,938.00股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03,942,925.00股减少至2,474,370,987.00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46,000.00万元、不超过9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38元/股。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后续根据公司发展分批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1)。
在2020年度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571,93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购买的最高价为3.55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2.5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2,400,116.8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或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0年度回购的29,571,938.00股股份未能在库存期满前完成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571,938.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03,942,925.00股减少至2,474,370,987.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503,942,925.00元减少至人民币2,474,370,987.00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截至公告披露日数据测算,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03,942,925股变更为2,474,370,987股。《公司章程》将相应进行修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80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3)证券服务业务起始年:自1999年起从事证券服务行业。
(4)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205)。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综合实力较强,具有三十多年证券期货服务业务资格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总部设在北京,现已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共2866人,其中合伙人156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325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2022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2家,收费总额13,026.5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六)项目成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方国权、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小群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国权、章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方国权,资深注册会计师,200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立方数科、冠福家用、星星科技(维权)等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小群,注册会计师,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5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22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国权,简历同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章徽,2002一2012年任职于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2013年3月-2016年4月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项目经理,2016年4月-2022年10月任职于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项目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高级经理。曾负责客来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帜扬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挂牌项目,曾为太空智造、首航高科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8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12月9日以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陈双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秉承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会同意 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7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号楼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9日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下页附件。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4日颁布的【第220号令】《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结合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相关章节的部分条款,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 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