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马子卿
日前,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研究起草了《个人保险代理人销售能力资质等级标准(人身保险方向)(讨论稿)》(以下简称《标准(讨论稿)》),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建议阶段。
拟划分四个等级,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根据《标准(讨论稿)》,个人保险代理人拟划分四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四级(初级)、三级(中级)、二级(高级)、一级(特级)。四个级别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以一级(特级)为例,需要达到具备全面的金融专业知识,精通各项专业技能,能组织团队培训和销售管理,能合规开展非保险金融业务,能分析评估客户需求,设计财富管理方案并协助执行,绩效水平优秀。而四级(初级)则需要具备基础保险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指导下以产品为导向开展保险销售业务,协助订立保险合同及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
《标准(讨论稿)》拟定,代理人级别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以笔试、机考等考试方式为主;综合评审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四级(初级)和三级(中级)的鉴定方式以考试为主,二级(高级)和一级(特级)的鉴定方式是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
如果保险代理人满足一定要求后想要升级该怎么做?以二级升一级为例,《标准(讨论稿)》拟定,首先需要取得二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四年(含)以上;或者是具有相关职业的高级职称(职业资格),取得二级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后,累计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工作两年(含)以上。其次,还需要完成一级参考性培训学时要求,最后,还需要满足,保险代理人五年内在执业登记管理系统中未有违法违规信息和执业失信信息记录。
树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终生职业理念,建立职业规划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22年4月,原银保监会在《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2号),进一步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发挥优势推动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的销售能力分级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本机构保险销售能力资质分级管理体系,对所属保险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并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分级管理制度相衔接,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
上述这些也是《标准(讨论稿)》编制的行业背景。保险业协会表示,2022年10月,协会面向行业印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建设规划》,同步广泛动员行业内外部专家、保险机构和各级协会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启动各项标准规范的建设工作。包括组建项目工作组、深入开展市场调研、集中编制等级标准等多个流程。
保险业协会表示,《标准(讨论稿)》的编制有四大原则,分别是职业导向、客户导向、技能导向、规范导向。以职业导向为例,《标准(讨论稿)》以职业成长为出发点,树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终生职业理念,建立职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涵盖从业务新人成为行业专家的各层级完整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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