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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跟邦联有什么区别啊?
联邦与邦联的区别有哪些?
回答如下:区别表现在:
第一联邦和邦联的区别,含义不同。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联邦和邦联的区别他共同目的而组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也是邦联。联邦亦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瑞士、德国等。
第二,范围不同。邦联范围大,联邦范围小,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如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
第三,国际交往不同。邦联不是国际交往的主要主体,其成员国各自保持内政和外交上的独立,具有主权实体性质的仍是成员国。而联邦则是国际交往的主体,不过有的联邦国家也允许成员国有某些外交权。
第四,机构不同。邦联无全邦联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等,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而联邦有自己的最高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等。
第五,职权不同。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全权。联邦有自己的宪法、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
联邦与邦联的区别是什么?
联邦: 一种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和单一的中央集权制相对应的一种制度。一般由州(如美国,瑞士),(加盟)共和国(如前苏联),邦(如印度)组成。联邦制度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适度分权的制度。一般说来,关乎全国利益的问题由中央负责,而只关乎地方利益的问题由地方负责。中央不插手地方性事物,地方也无权处理涉及全国范围内利益的问题。一般说来,联邦分没内各部有独立的外交。 邦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政治,军事,贸易以及其他共同的利益而组成的联合体。世界上比较有影响的邦联有:欧洲联盟,大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等。东南亚的十国联盟事实上也属于邦联的范畴。 区别:联邦是一个主权国家,而邦联则是主权国家的联合,本身不是国家主体。相应的,联邦有最高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军队,税收,财政收支和国籍,而邦联则没有这些机关和特征。邦联处理内部问题进行决策一般要靠“邦联议会(如欧盟)”或者“首脑会议(如大英联邦)”,邦联内部运做全靠各成员国的互相协调。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是什么?
1、 含义不同 联邦也称“联盟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共和国、州、邦等)组成的统一国家,如现在的美国、德国、印度等。 邦联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达到军事、贸易或其他共同目的而形成的一种国家联合,如现代的欧盟、东盟等实际上就是邦联。
2、范围不同 联邦的范围小,邦联的范围大,邦联之中有联邦,但联邦之中无邦联。欧盟中就包含了一些联邦国家,如德国。
3、机构不同 联邦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中央政府,邦联无联邦的最高立法、行政机关,其主要机构是邦联的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
拓展资料:
联邦制(Federation)是由几个成员国(如共和国或邦、州等)联合组成统一国家的政治体制。它是国际交往中的主体,有自己的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联邦行使国家的外交、军事、财政等主要权力。联邦同成员国间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 各成员国按联邦宪法规定,设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自己辖区内行使职权。有的联邦制国家宪法还规定,成员国可以同外国直接发生关系。全国政府管理国防、外交、统一大市场等与全国人民密切相关、需要集中管理的特殊事项,其他与各构成单位人民密切相关、能够分别管理的一般性事项,都由各构成单位政府管理。第二,各构成单位人民有自治或自组织权
邦联制和联邦制的共同点:
1、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都属于复合制。
2、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如: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进一步集中和统一,曾属于邦联的美国、瑞士、德国先后改组为联邦,相反,属于联邦的原苏联于1991年年底成为独联体(实际上已成为松散的邦联)。总之,邦联是“国家的联合”,而联邦则是“联合的国家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
联邦制和邦联制的区别是什么:
不同的政治实体遵循同一部宪法,挂同一面国旗,那就是联邦制。
不同的政治实体遵循不同的宪法/临时约法,挂不同的国旗,那就是邦联制。
邦联制中的各个政治势力若合并为一个联邦政府,此即变为联邦制。
联邦是许多政治实体组成的国家,邦联是许多国家组成的政治实体或组织。
联邦制和邦联制是复合制国家结构的两种形式。
邦联制--是指若干享有主权的独立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的目的(如军事、贸易等)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这种联盟一般以条约为基础,不是以宪法为基础。
邦联本身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它没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制度、国家机关、军队也没有税收、预算等,个成员国均保留自己独立和完整的国家主权,公民只具有自己所属国家的国籍,邦联的主要机关是由各成员国派遣代表组成或定期由成员国国籍元首、政府首脑参加的会议,但联邦的决议必须经各成员国批准才能生效。
邦联不是国籍法主体,不得对外进行交往。
解体以前的苏联,由许多独立的国家组合成一个“邦联”的形式,各有各的国号,各有各的国旗,外交、国防均可自主,司法有终审权,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也可以申请进入联合国成为会员,解体前苏联的乌克兰共和国就是一个实例,因此可以说“邦联制”实在是一种极为松散的国际组合,绝对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说穿了就是“国中有国”!! 现在 世界上已经没有邦联制国家了,以前邦联制的 都先后改变为联邦了!!
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联盟国家,其组成单位原本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某个共同目的,而与其他国家组成联盟或加入到联盟国家之中。
联邦制的基本标志是:联邦和其组成单位分别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制度,有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互不隶属。
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进行活动,如联邦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其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最高法院。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既是组成单位的公民,又是联邦的公民。
在对外关系方面,联邦是对外交往的国际法主体,而联邦的组成单位一般没有对外交往的主体资格。联邦制是复合制国家最典型的形式,也是现代最常见的国家结构形式之一。
邦联制与联邦制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联合体,区别在于邦联不形成新的国家,而联邦则形成新的国家。
在邦联制下,组成邦联的各成员国仍然是具有完整独立主权的国家,而在联邦制下,联邦组成单位已经不完全具有独立主权国家的要素。